农村果树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项目、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转包给乙方,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转包期限
转包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转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转包期内,于每年的 月 日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转包协议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喷药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转包协议,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
2.甲方不按转包协议规定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00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的2%的违约金,并限期1个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转包权。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