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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设计委托合同书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35

LOGO设计委托合同书

LOGO设计委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LOGO,就此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具体合作项目和要求:

二、项目费用: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作为预付款,方便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金当天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乙方设计完成后,甲方验证确认,甲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四、知识产权约定: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企业文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延。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事先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要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其他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费用无权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