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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设计合同标准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21

设计合同

LOGO设计合同标准

甲方:

乙方:泰州领柯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1、现就甲方所委托的 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共计 项设计事务。

具体设计项目有: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 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合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款项后启动相关设计工作。

2.项目设计确认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或扫描件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付乙方设计费用的余款 2500( )元整。

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号: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支行

银行卡号:6231 5000 0198 4662

户名:钱哲辉

三、根据本合同的设计内容,甲方选定委托设计形式,按照甲方所选,乙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事项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

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终稿修改

(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 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 相关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在任何地方使用作品,或者仅更改文字以作品相同的图案和颜色设计另外的logo、招贴等。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 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 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企业资料或其他资料给乙方作为设计意向参考资料;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完成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完成之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修改。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修改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事务后,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3.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时间完成本合同第一条对应委托内容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1%作为赔偿甲方的延期损失,至乙方提交相应设计内容为止。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协商解决的,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