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入驻合同(草案)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 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 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办公场地扶持政策,提高电商企业创业热情,促进电商企业成功进行电商改革。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产业园企业入驻扶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办公场地服务,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 ,入住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 年租金全免。入驻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二、入驻期内,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电子商务产业园办公场地;
2.负责产业园外部装修、内部隔断以及水、电、网络安装等;
3.提供会议、展示、培训等场地服务;
4.协助入驻企业解决电子商务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三、进驻甲方园区场地。乙方需要具备已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必备条件
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本地企业;
2.了解电子商务,为发展企业电子商务业务;
3.所有经营、营销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可根据产业园总体装修风格自行进行内部装修,但需向甲方提供内部装修效果图、装修施工图等,不得破坏墙体。水电、公共设施等。
2.乙方严格遵守孵化园有关管理和规定,自觉履行入驻协议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本企业发展愿景及相关资料、简介等;
3.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随意更改经营范围,不将本公司提供的场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入住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入驻合同,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4.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园区运营部管理,支持、配合园区运营部开展的各项工作;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电子产业园的场地、环境及各类公共设施及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占有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确保电子商务产业园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四、甲方与乙方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合作关系,甲方提供的服务对乙方的经济活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入驻企业违反产业园办理办法或本协议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入驻企业退出产业园。
六、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