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入驻电商园区协议

电商产业园入园协议书-入驻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29

协 议 书

电商产业园入园协议书-入驻

甲方:砀山光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光彩大市场36#二楼

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共荣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入住砀山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

    二、经营内容:

    三、项目地点:砀山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驻项目符合砀山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产业导向和要求,甲方同意项目入区并予立项。乙方经过充分考察和论证同意入驻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入园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种入园手续并为乙方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乙方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设立独立核算公司。

   3、甲方为乙方提供在砀山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内的办公场所,乙方服从按甲方相关规定使用办公场地。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包括人员招聘、平台注册推广、支付工具入口、仓储物流等电子商务相关配套工作。

    5、甲方协助办理享受国家、安徽省、宿州市及砀山县出台的扶持政策。

    6、乙方在光彩电商餐也要设立的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服从光彩电商管理公司管理,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种登记手续,履行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享受的政策支持

    1、入园电商企业给予以下补贴(入住起至-2017年9月20日)

     免物业费、租金 但水、电费自理。

    2、自2017.9.20之日起后企业费用

费用收取:按照价格按照随行就市收取房租费

仓库:甲方提供仓储、库房 乙方按照:25元/㎡/月 缴纳

五、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电商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协议生效条件、份数和附件

    1、如遇国家产业和政策调整,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有关政策,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县商务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无效。

    4、本协议未尽的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砀山光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