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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安服务合同范本-保洁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63

编号:

物业保安服务合同范本-保洁

天津奥圣物业管理

保安服务合同书

星宇花园项目部

    

    甲方: 天津奥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022-85385957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旨在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开展保安服务工作,并不导致乙方所指派保安人员与甲方成立劳动法律关系。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员,配合甲方24小时全区域和全程录像监控,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发生,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有效的预防巡逻区域内各种事故、事件和案件的发生,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保证巡逻的密度和力度,维护甲方的正常的经营、办公秩序。

   2、乙方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保安服务,上岗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协助人民警察处理。

    3、乙方保安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勤务及其他安保事项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第二条 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保安人员岗位共 个(岗位分别为: ),共计保安人员 人。

   2、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全部为男性、身高 1.72 米以上(含 1.72 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型匀称;须着黑(深色)西装、白衬衫、系领带、黑色皮鞋。

   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4、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

   5、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初中毕业,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

第三条 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

   2、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

   3、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务;

   4、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5、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等;

   6、侵犯公民隐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保密义务

   乙方以及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的客户信息、商业秘密以及甲方明确要求保密的资料、技术等其他甲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 服务期限、地点、时间

1、本合同的保安服务期限为 壹年 ,自 2017 年 月 日至2018 年 月 日。

   2、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42号星宇花园小区。

   3、本合同约定的保安人员服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 。

   如遇甲方有特殊要求或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的,乙方保安人员应积极响应并迅速赶往现场进行保安工作,不受以上工作时间及本合同第八条第4款的限制。

第六条 保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1、本合同实行包岗制,每月保安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人;管理岗每月保安服务费人民币 元/人,全年保安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该保安服务费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保安人员工资、节假日公休日加班费、福利、税费、服装费、装备费、保险费、就餐费、住宿费等,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2、为控制保安服务品质,外包服务合同以间隔1个月的形式进行支付,第二个月20日前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上月的正式等额服务费发票后,甲方将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安服务费。如支付日期最后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则节假日、公休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支付期限。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一个月时,甲方按实际工作天数及人数计算支付。因乙方提供发票迟延而导致甲方迟延支付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保安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结算,乙方收取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4、可经双方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必须遵循第2项的付款日期进行,具体方式为: 。

   5、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 甲方须配合并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区域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3、处理好本合同生效前的各项遗留问题,保证合同生效后乙方能按时接收和派人管理,协助乙方解决执勤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4、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5、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6、甲方负责处理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五日内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由此产生的增加或减少的保安劳务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称职、失职的保安人员,更换两次以上的,甲方可以有权解除合同,并支付更换保安人员实际工作天数的服务费。

   9、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公司的保安管理规定进行作业,保安管理规定将会作为考核处罚的重要依据,据此每月支付保安服务费将以考核后具体的金额支付。(保安管理规定为合同附件)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为具有相应资质并可派遣保安服务人员的合法主体,并自行负责乙方派遣保安人员的服装、就餐、住宿。

   2、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

   3、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如甲方确需动用乙方保安人员时,需征得乙方项目主管同意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5、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后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6、乙方负责发放保安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公休日加班费、奖金、福利,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为保安员提供就餐、住宿。

   7、保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乙方保安人员发生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的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其保安人员自行承担。

   8、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保安员。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合同部分条款,一方需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范围内的保安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管理权授予第三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责任的承担。

   4、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异议的可以续约,但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期限届满,一方不同意续签,应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书面提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的保安人员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内,造成对保安人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3、 解除合同后,甲方不得在原合同服务地点聘用乙方原项目人员为甲方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乙方及经办人保证不得向甲方雇员或代理人行贿谋取中标或成交。

   如乙方或其经办人为达成交易目的的,向甲方雇员及其亲属或甲方代理人及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包括应付而未付)的本协议/合同项下的款项;送礼金额累计超过2000元人民币价值的,在支付行贿财物之日起10年内,甲方享有向乙方追索交易合同金额2倍违约赔偿金的权利,乙方应在甲方发现之日起十日内予以赔付;并以违约赔偿金为基数,从行贿之日起至支付违约赔偿金之日止,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年息10%计取的罚息。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以下第 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确定。

   2、本合同壹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 别 承 诺 函

致: 天津奥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自: 公司/个人(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合作签订 保安服务 协议/合同(以下简称主协议)。为了促进该协议更好地履行,乙方特向甲方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一、乙方及经办人保证不得向甲方雇员或代理人行贿谋取中标或成交。

   二、如乙方或其经办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甲方雇员及其亲属或甲方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包括应付而未付)的主协议项下的款项;送礼金额累计超过2000元人民币价值的,在支付行贿财物之日起10年内,甲方享有向乙方追索交易合同金额2倍违约赔偿金的权利,乙方应在甲方发现之日起十日内予以赔付;并以违赔偿约金为基数,从行贿之日起至支付违约金之日止,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年息10%计取的罚息。

   三、本承诺函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协议补充条款,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人: 公司(公章)

    个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