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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合同标准版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29

项目设计合同

室内设计合同标准版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甲方 室内设计项目,双方本着共同友好合作态度,就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及设计说明: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设计内容及深度: 户型室内设计(套内面积 平方米) 施工图深度

注:设计范围包括露台面积,套内面积指设计范围之户型内墙身及以内的面积,包括结构及管道的范围。

   1.4其他设计要求:参照甲方设计任务书

   第二条 乙方应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及依据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

   2.2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3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划、设计规定;

   2.4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5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6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1甲方委派 负责本项目之一切设计批核事宜,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

   3.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室内设计任务书以作为乙方的设计依据。

   3.1.3甲方负责将设计文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报审。

   3.1.3按合同所约定的付费阶段和形式支付设计费。

   3.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2.1乙方委派 作为本合同项下设计项目负责人,并于本合同生效后的二日内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案组成员名单报送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备案。乙方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需要更换相关人员,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

   3.2.2此合同包括乙方派遣代表出席 次甲方会议的差旅费用,每次会议以甲方书面确定为准。

   注:该 次差旅费人工费均包含在总设计费中,若超出部分,则按附件-差旅要求收费

   3.2.3乙方分阶段按期提交设计成果,不得跨越或跳过。

   3.2.4乙方应负责对每阶段的设计成果进行汇报,介绍其设计理念。

   3.2.5乙方按合同规定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和符合甲方设计指标的要求。

   3.2.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根据甲方意见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和修改。

   3.2.7乙方应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3.2.8如因乙方的失误而造成设计修改,乙方将不另行收取费用。

   3.2.9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项目所在地市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3.2.10乙方根据现行的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对项目规模、复杂性、计划和其他性质的要求及标准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

   3.2.11因乙方单方面疏忽行为或过失,其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或商标,而对甲方造成直接的损害,损失或审判,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由其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将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乙方工作阶段及内容

   4.1设计要求:设计风格按甲方书面要求,由乙方提议,不受限制,最后由甲方认可。

   4.2设计内容:以上项目之室内设计,包括:

   4.2.1概念方案设计:

   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建筑图纸及其它资料,按设计师的概念提供平面优化建议、功能布局及家俱布置等给甲方审阅;并包括一些风格定位意念图片、主要饰面材料图片及家具图片等等。

   4.2.2深化方案设计:

   乙方在获得甲方同意及认可概念方案设计成果后,在其基础上提供深化方案设计,包括平面图、吊顶图、主要立面图,及主要饰面材料、厨卫设施、活动家俱、装饰灯具等,供甲方审阅;并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空间及重要节点的手绘(或电脑)彩色效果图( 户型不少于6张)。

   效果图至少包括以下几个空间:客厅(两张、其中一张涵盖开放式厨房区域)、餐厅、主卧室、主卫、入口玄关

   4.2.3施工图设计:

   乙方在获得甲方同意及认可深化方案设计成果后,在其基础上提供完整招标施工图,包括一般需要的施工细部节点详图及相关图纸,即地坪、墙面(包括开关插座布置)、天花、固定家俱等的细部设计文件,并包括饰面材料,活动家俱、装饰灯俱图表、窗帘块毯选型、卫生间洁具选型、五金配件选型、厨房厨柜电器的选型、材料样板 (不少于两份)及说明。

   4.2.4施工配合:

   包括与中标之承包商进行施工前图纸交底,协助甲方评估挑选家俱厂商,列出交货期较长的项目清单请甲方提早订购,施工期间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审定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或代替材料的样板,确保施工后成果与设计相符。

   4.2.5审批承包商呈递的、属于室内设计范围内的项目有相关的文件(详细施工图、产品数据等等),以保证他们符合设计意念。

   4.2.6装饰品设计及现场配置:

   依据甲方对成本控制的要求,对美术品及主要软装潢饰品的设计及配置作出估算,其中包括挂画、雕塑品、餐具、床上及厨卫用品、以及其它生活摆设等物品(活动家具、灯具、地毯、窗帘除外)。乙方委派专业设计师到现场摆放,而甲方则有义务确保场地妥当以进行摆设工作,并提供现场协助和配合。如甲方未能及时妥善安排场地至乙方进行摆设工作,乙方有权拒绝进场。

   (以上装饰品设计经甲方设计部确认后进行采购,软装采购合同另行签订)

   4.3 于概念及深化方案阶段,乙方分别提供方案汇报图册两本(含光盘),施工图阶段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施工图一式八份及光盘一份﹞,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4.4 出图时间表如下:

.概念方案 至 周 (设计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计)

.深化方案 至 周 (概念方案经甲方确认之日起计)

.施工图(基本招标图纸) 至 周 (深化方案经甲方确认之日起计)

.施工图(其它细部及家具图纸) 至 周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 总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正﹝ 元﹞,设计费分配如下:

      户型 (套内面积 平方米) 人民币 元

合共 人民币 元

  注:

  1、以上各设计范围部分如最后工程面积跟这合同标明的面积有所变化,面积 增减在百分之五以内设计费不作调整;超过百分之五的以外部份则按比例 加减计算。

  2、上述费用已包含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及 次至项目地的差旅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甲方将按设计工作分段的方式计算缴款予乙方:

  第一期 于合同签订后设计费定金 20%

  第二期 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20%

  第三期 完成深化方案设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30%

  第四期 完成主要招标施工图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20%

  第五期 完成施工配合及软装布置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10%

   共 100%

  

6.2甲方以人民币支付乙方设计费,设计费以支票形式寄予乙方,或汇入乙方人民币账户内,乙方的开户银行为:

  公司名称: 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6.3不包入设计费内的项目:

   6.3.1其它专业顾问的工作范围,包括 当地建筑设计院、结构工程、机电工程(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通风、暖风及消防等)、园林设计、特殊灯光、音响视听设计、物料测量及工程质量监督;但乙方有义务与相关专业进行协调

   6.3.2向当地有关***部门送审、报建及图纸盖章手续及费用;

   6.3.3招标分析及编写工程概算书;

   6.3.4如甲方需要额外的电脑影像效果图,甲方需负责制作费用,按每张人民币 元计算;

   6.3.5如甲方需要额外方案汇报图册(超出4.3条款的数量),甲方需负责制作费用,按每本人民币 元计算。

   6.4货币兑换:如任何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 (包括差旅费)涉及货币兑换,其兑换率将按甲方汇款当日的兑换率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的任何变动均需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违约方则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毁约方应据实补足。

   7.2除不可抗力和乙方的原因外(正当拒付、乙方同意延期付款时除外),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误一天,按应付合同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除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度和期限提交设计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3%向甲方偿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7.4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成果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负责赔偿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据实补足,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设计总费。

   7.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予以整改。因乙方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视为乙方单方面毁约,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据实补足。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设计总费。

   7.6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工程图纸及有关数据版权专有,甲方不得随意转让,若有其它使用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本设计项目的室内设计图纸、方案等一切智力创造成果的知识产权在甲方完全支付清全部室内设计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提交甲方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八条:合同保密性

   合同当事人对本合同及合同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及相关资料,违反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以协商为重。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变更等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双方签字日不得超过五日),一式四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无

   合同附件:

?设计任务书

?设计进度表

?各阶段设计应提交文件清单(可作为附件提供,也可直接写入合同)

?项目设计小组成员名单

?其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及签署):  (盖章及签署):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