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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方案合同(范本)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63

合同编号:

室内设计方案合同(范本)

装饰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2018年 月 日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装修室内工程设计,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号 分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 设计费

<万元)

层数 建筑面积

部分 室内

部分 施工图

1 合计

明 1.本设计不包括园林、厨房和智能化设计。

2.本设计不负责建报图和竣工图。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工程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1   上级有关批文 1 合同签订后2日内

2 总图、平面布置图确定资料 1 合同签订后2日内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效果图 8 平面图确定后 工作日内

2 装饰施工图 2 平面图确定后 工作日内

   所有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2份、

2、效果图< )、如须增加效果图,每增加一张,则增加1500元。

3、施工图2份<含电脑光盘二张)、

4、概算工程清单2份.(须另计费>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万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

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万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1 50 方案草图确定,开始画效果

2 30 效果图完成,交付A3效果图及电子文件时

3 15 交付施工图A2蓝图

4 5 协助施工方现场施工

   说明:

   1、设计费支付进度按提交设计文时间及工程进度所决定。

   2、上述设计费包干价,在本合同项下工程范围内,今后不随涉及内容及设计周期的改变而调整。设计费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数,按规定向发包人按比例收取。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工程、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时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设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电脑,办公桌、打印机)生活<住宿)及必要的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当地技术标准。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工程开始施工,如须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则设计费或工资另行商议。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3天支付,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协商解决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工程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7.5合同生效后,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 2 份,发包人 1 份,设计人 1 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第一天起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他约定事项:<也可另签补充协议)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昆明王与杨设计有限公司

签证人: <盖章) 公司代表: <盖章)

地 址: 地 址:

身份证号:

日期:2018年月 日   日期:2018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