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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外包协议详情-2016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30

员工餐厅服务外包协议

食堂外包协议详情-2016

甲方:西安曲江大明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核实乙方证照,会签时带复印件]西安市未央区春天食材供应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上和城员工餐厅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方式及要求:

   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员工餐厅原材料供应及菜品出品等工作。

   2、服务方式

   (1)服务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场地。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所需水、电、燃料、米、面、油、蔬菜等原材料以及厨房用品、器具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每周菜谱及甲方服务要求自行采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2)乙方自行组织员工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

      3、服务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必须自合法渠道采购,尽量具备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安全合格证、食品质量保证卡等有效、合格证明,原则上不得采购半成品及熟食品。

   (2)乙方所提供原材料必须新鲜、安全、无污染,严禁购买腐烂变质或假冒伪劣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食品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洗洁精、罩滤、锅铲、毛巾、食品袋、筷子、一次性饭盒等易耗品包括在原材料供应范围内,由乙方一并采购,并承担费用。

   (4)乙方必须保证菜品出品质量达到甲方要求,不得以次充好,降低甲方用餐标准。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限届满,乙方如欲与甲方续签协议,须在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告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签。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本协议服务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21元,双方按月结算服务费用。

   2、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就餐人员名单,用于结算上月服务费用。

3、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应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应于每月15号前开具甲方认可的、与上月结算款等额的正式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上述日期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4、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指定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春天食材供应部

   银行卡号:6217 0042 2002 5593 43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文景路南段支行

四、膳食供应要求

   1、就餐标准:每人每天21元就餐标准。

   2、就餐时间:早餐:7:50-8:25

    中餐:12:00-13:00

    晚餐:18:00-19:00

    夜餐: 22:30-23:00

   3、甲方可根据项目要求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每月就餐人数,如有较大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严格按本协议要求和标准供应膳食。甲方可派专人进行质量、卫生评定,确保乙方严格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若乙方提供的膳食出现严重的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它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提出合理建议,且乙方需在甲方限定时间内积极改善并纠正,否则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警告,并自服务费中扣除 10000元作为违约金,书面警告3 次以上(含本数),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和甲方伙食标准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约定用餐时间内,甲方所有员工均可用餐,不得出现甲方员工无餐可用的现象。否则,乙方应负责解决甲方员工用餐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保证,甲方员工用餐期间饭菜温热,不得出现冷菜、冷饭现象,甲方如有个别部门员工因生产需要,需要提早或延后就餐,在事先通知乙方后,乙方应配合并保证供应温热的饭菜。

   (4)乙方应预留每一餐食物一份至下餐,作为备检验食物来源,若甲方员工出现食物中毒等现象,乙方应将上述材料交由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

   (5)乙方负责服务场地的清洁、消毒工作,以及服务场地周边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清扫,三天一大洗”,且应做好相关作业记录。

   (6)乙方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监督,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若出现其他违规事项,具体处理措施参照《附件一,员工餐厅服务外包其他管理条款》[核实有无]。

   (7)工作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应着统一工衣、工帽以及口罩。上述工衣、工帽、口罩由乙方自行提供。

   (8)乙方工作人员应礼貌待人,对待甲方员工人人平等,对甲方员工提出的合理意见应积极改善,不得出现在甲方场所打闹、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9)乙方应保证饭菜质量及卫生,不得提供隔夜饭菜和变质食品给员工,如乙方提供的食物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其后果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导致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11)乙方应于每周五公布经甲方确定的下周菜谱,以便甲方员工参考和监督。

   (12)本协议终止,双方不再续约的,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期限内撤离服务场地;撤离期限届满,甲方有权对服务场地遗留物进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做好服务场地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应保持卫生、整洁。

   2、乙方垃圾污物由乙方自行清理,乙方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丢弃。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导致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厨房用品、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清洁规程。

   4、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卫生相关规定,做到优秀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把好饭菜的质量关,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食堂。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的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的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补足。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如擅自停工、消极怠工或毁约造成甲方员工无法用餐时,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该月的月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补足。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补足。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其他约定

   1、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不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如因服务需要乙方工作人员需配带甲方单位工牌等标志,亦不表示甲方与该工作人员间存在劳动关系。

   2、乙方应自行组织其员工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自行对员工进行组织、管理、培训、安全教育,自行要求员工以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方式提供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及其员工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或其它财物。

   3、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或导致他方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导致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敦促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方面。

   5、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服务场地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火灾、中毒、盗窃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防范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6、乙方使用服务场地应以服务甲方为唯一目的,不得对外营业,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

   7、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九、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迟延履行的,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

   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协议正文,  为协议签署部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员工餐厅服务外包其他管理条款

1、西安曲江大明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员工餐厅采取包干制,由西安市未央区春天食材供应部(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员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及菜品出品等工作。原材料供应及菜品出品的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材料用品由乙方负责采购,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膳食的质量,米饭不得出现半生不熟的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0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保证用膳食的卫生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餐饮行业的相关规定。如若出现食品中毒等重大卫生安全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具体情况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4、乙方必须保证用餐区及操作区的卫生情况,甲方有权不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如若出现卫生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5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必须保证每日三餐膳食的新鲜、质量,不得出现剩余菜品用于下次就餐的情况,否则甲方有权对此提出警告,出现第三次及以上的,乙方应按30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有权对餐厅必备厨具用品提出需求,并由乙方进行采购承担费用。

   7、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甲方对膳食有特殊合理要求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认真准备,不得出现抵制、敷衍的恶劣态度,要做到礼貌待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或解除协议。

   8、如若遇到停水、停电等突发性事件,导致甲方员工无法正常用餐的,因此产生的员工就餐补贴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