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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承包合同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18

食堂承包合同

食堂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藤萝山庄项目工程民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协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藤萝山庄

   2、承包内容:民工大食堂

   二、合同内容:

   1、承包时间: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施工人员撤离为止;

   2、承包经营范围:食堂饭菜供应。

   3、整体工地食堂由乙方全权负责(不允许任意单位或个人开办餐饮店、食堂、小卖铺)。

   三、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食堂的经营场所;

   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接受通过卫生部门的经营验收工作;

   4、对食堂经营状况、卫生、物价有监督管理职责;

   四、乙方职责

   1、自备餐厅的桌、椅、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和食堂设施中的柴油灶、消毒柜、冰柜、冰箱等经营设备;为民工提供开水保障。

   2、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和卫生上岗证需上墙明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健康证和卫生上岗证上岗。认真学习和熟悉食堂管理制度和各类卫生制度,并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内应整齐清洁,食物盛器应有生熟标记,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餐具要严格消毒。食堂加工现场的洗涤池应做到疏菜、荤菜和餐具的分开清洗,防止食品污染。

   4、应努力提高饭菜质量,改善职工伙食,做到饭菜品种多样化。

   5、食堂内做好防“四害”工作,达到卫生标准。食堂废水应有合理的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6、负责食堂食品和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和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饮食的安全。

   全防火工作,若发生中毒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诚信经营,服务民工,保证民工的饭菜质量和价格水平;

   8、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和经营工作及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工作。

   9、注意用火、用电的安全。

   五、其他

   1、食堂及生活区为乙方卫生包干区域,乙方必须保持该区域的整洁卫生,甲方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除按卫生检查部门处理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对所经营的食品、餐具的卫生负全部责任,若发生食物变质、食品中毒等情况,乙方除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外,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发现变质、变味食品销售,每次罚款2000元,发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若出现食物中毒,每次罚款5000元,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出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4、乙方如出现无法保证民工伙食及开水供应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外来人员在就餐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

   5、乙方工作人员在承包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罚款,乙方受到不法伤害,甲方给予保护。

   6、工地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停工等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乙方退场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