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搭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物料租赁搭建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租赁内容以及委托事项:
租用时间: 2016年 1 月 4 日至 1 月 5 日
租用场所:
进场时间:2016年 1 月 3 日
租用设备详见设备为: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天) 时长(天) 总价(元)
10米拱门 条 1 250 2 500
空飘球 个 10 120 2 2400
租金费用合计人民币共 2900 元 整;大写: 贰仟玖佰圆整 此价不含发票。
预付定金30% 为:
600 元,余款 2300 元活动结束付清。如需开据发票,另加8个税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与租用场所的关系;
2、甲方负责租用设备在租用场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给予的搭建时间必须够乙方所用,如果出现加班时,必须由甲方支付用电以及所产生的管理费用。
3、甲方应按设备使用环境要求正确使用设备并负责设备的安全;造成设备损坏按市场价赔偿;
4、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额按每天3%赔付违约金;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完好的租用设备;
2、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拆卸;
3、乙方负责设备的现场维护。
4、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到指定会场。
四、违约处理:
1、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五、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贰份,
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 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