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甲方: (委托单位)
乙方: (受托单位)
在甲乙双方遵守《会计法》《税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相关事宜签署协议如下:
一代理期限:
1 为了账务数据的衔接与完整,本协议最短委托期限为半年。
2 双方商定,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基本服务内容:
办理税务登记,协助税务核查,办理发票开户,编制财务报表, 日常财务,税务咨询。(如有特殊增加事项双方协商价格处理)
三服务方式及代理费用:
1 甲方提供记账所需的原始票据,由乙方在乙方驻地运用财务软件做帐。
2 票据传递方式由甲方送票。
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月基本代理费为人民币 元,每 个月预付一次
4 甲方须与协议生效后支付凭证,账表工本费 元/年(因账本是成套的,所以不满一年按一年付)。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应于每月末将本月会计做帐所需原始票据及资料交乙方,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移交资料包括:(1)银行支票票头,进账单,对账单等。(2)现金支出凭证,工作表等。(3)企业开具的收入发票,购进商品发票等。(4)报税所需证件及其他资料。
2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如甲方所提供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引起的纳税问题和相关处罚,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承诺并保证按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如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又未预先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可单方面停止代理服务,由次引起的税务责任及其他责任由甲方负责。
4 乙方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运用相应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5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及时准确的完成受托任务,为甲方提供日常财务,税务知识的咨询,并保证涉及甲方的财务资料和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泄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两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 在本协议期内,除遭遇不可抗因素和对方有非法要求外,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若必须提前解除协议,则要求解除协议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相当一个月代理费的违约金。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依次类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