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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协作合同-技术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17

科技协作合同

科技协作合同-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厂(委托方)委托 研究所(受托方),由 公司作保证人,完成 科技协作项目。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1.协作项目名称及其主要内容:

2.技术经济要求:

  (1)技术要求:

  ①

  ②

  ③

  (2)经济要求:

  ①

  ②

  ③

  3.计划进度:

  (1) 年 月完成

  (2) 年 月完成

  (3) 年 月完成

  受托方按计划进度须向委托方和保证人报告完成情况。

  4.协作方式:

  (1)

  (2)

  5.经费和物资概算:

  (1)经费:

  (2)物资:

  6.违约责任: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支付受托方人民币 元,作为委托费。委托方不履行合同时,不得追回该项费用;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全部退回该项费用。

  7.保证人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并帮助解决委托方和受托方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受托方完成协作项目后,应做出报告,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经委托方、受托方和保证人三方共同协商确定的专家进行评审,符合合同要求则为完成。

  9.协作项目完成后,委托方付给受托方下列的报酬:

  (1)

  (2)

  10.当事人应当对下列技术资料在 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 。

   11.争议及解决方法如下:

   

  12.协作项目完成后的技术成果归 所有。

  〔注:当事人可以对技术成果的归属作出约定,未做约定的属受托方所有,委托方有免费使用该成果的权利以及在受托方转让时的优先受让权。〕

  13.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委托方、受托方、保证人各执一份。

  签订合同各方: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主要研究人员: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