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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合同(3)-技术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34

技术咨询合同(3)

技术咨询合同(3)-技术

  甲方:

  乙方: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

   

   2.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 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

   

  第三条 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1.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 。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

  本合同期满后 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S

  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 。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

   

  第六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3.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第七条 顾问方的违约责任

  1.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3.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提供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盖章)    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盖章)    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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