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款 合 同
No:0000001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丙方(连带担保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
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万元)。借款用途为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二、借款期限及利息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还款,逾期未还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借款利息为每月 %,乙方应当在每月10日之前付清上月的利息(最后一期利息应当在借款到期前随本金一并支付)。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还款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如期偿还本息。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后,甲方将借据交还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四、担保物
1、乙方自愿用 作为担保,若到期(包括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宣布借款到期)不能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处理担保物品,乙方还清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后,担保物权取消。
2、丙方自愿用 作为担保,若乙方到期(包括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宣布借款到期)不能还款,甲方有权处理担保物品,乙方还清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后,担保物权取消。
3、不动产、车辆等担保物及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办理(以有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并在办妥后将权利证书交甲方保管。
五、保证条款
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至乙方还清所有款项为止。
2、丙方保证责任(及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文印费等)。
六、乙方义务
1、乙方为申请借款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乙方借款的用途必须合法合规。借款到账后,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须按时支付本息,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后,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乙方若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4、乙方、丙方提供的抵押物品,不得在其他部门或他人处重复抵押,不得办理虚假的挂失手续,不得抵偿其他债务。如抵押物品有变动,应当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应当定期将自身的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如实告知甲方。乙方如论在银行、非金融机构或民间的借贷,均应如实告知甲方,甲方有权查阅乙方的财务状况,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七、逾期还款的处理
1、乙方如逾期归还本金,除应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文印费等)外,还应当按照借款金额0.5%/天的标准赔偿甲方资金被占用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如逾期支付利息,除应立即清偿利息并承担甲方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文印费等)外,还应当按照逾期金额0.5%/天的标准赔偿甲方资金被占用的损失。超过20天仍未付清利息、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宣布乙方借款全部到期,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如下违约情形时,甲方亦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宣布乙方借款全部到期,扣除保证金,并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追究乙方及保证人的责任:
1、乙方申请借款时的陈述及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对甲方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
2、不动产、车辆等担保物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乙方、丙方拒绝办理或超过10日仍未办理完毕的;
3、乙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
4、乙方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改制、股权变更、重大资产变动、停业、解散等情形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的;
5、在借款后,乙方不配合甲方调查或故意隐瞒自身不良情况的。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有争议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特别约定: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电话、短信或书面形式向合同各方在本合同首页预留的电话和地址发送。
若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各方。电话、短信通知发出后即为送达,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