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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代工合同书(实用版)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17

委托加工合同

食品代工合同书(实用版)

甲方(委托人/企业) :

乙方(被委托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 系列产品,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委托加工合同。

一、 产品品种: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 系列产品,品种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种类而确定具体加工品种;

2.甲方可自定产品品种,乙方按甲方要求生产;

3.所委托的加工的产品全部交由甲方销售,乙方无权生产同类产品及销售该产品。

二、产品数量:

   以订单产品品种、数量为准,乙方根据甲方每批订单提供的生产品种、产品数量进行生产,并保证完成甲方订单品种的生产数量。

三、 产品包装:

    乙方提供包装、纸箱、生产原料等直接包装物料和生产原料,甲方承担设计制作。在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不再销售等情况,甲方应承担乙方剩余包装、纸箱的所以费用。

四、 产品交付:

1.单品的最小订单数量为:200件起发;

   2.订单下达后7天内乙方交付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3.由乙方负责汽运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运费由乙方支付。(如运费过高,运费可由甲乙双方商定)

   4.乙方调价,需提前一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 产品结算:

    1、以每笔定单为一个结算单位。甲方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将订货单传给乙方,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回传;

    2、按每笔订单甲方先打款给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根据收到甲方订单和款项开始安排生产加工,完成后向甲方交货。

    

   六、 产品质量:

   1.乙方生产的所有产品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生产, 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必须有良好的生产条件和品质保障能力,负责双方委托加工合作向质监局的备案,并每年向甲方提供国家法定职能部门出具的委托加工产品为合格产品的报告;

   3.乙方提供的有保质期的商品,其商品须是最新生产日期,距离交货期不超过10天;

   4.乙方所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非甲方和甲方客户管理不善的原因),或因任何与其所供商品本身有关的其它违法事由可能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任何第三人投诉或索赔,按下列方式处理:

   4.1自甲方收到执法部门的调查通知、法院的民事诉状、第三人委托律师发出的律师函可能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如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等等)的事项信息之日起,通知乙方配合处理;

   4.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的主动调查处理、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或起诉、应诉;

   4.3如导致甲方承担实际的经济责任(如行政罚款、民事赔偿等等),由乙方承担相对应赔偿责任;

  5.乙方同时保证商品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利法、著作权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应按订货要求及时以书面(传真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做到准确报出订单品种、数量;

2.甲方随时向乙方反馈产品信息,以供乙方不断完善和制作;

   3.甲方阶段性的增加或减少产品数量必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互相协商,保证乙方有赶货时间和积压产品;

4.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

1.严格保证产品质量:

1.1严格按照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工艺流程规范操作;

1.2按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2.保证甲方所预定的数量,如期交货;

   3.因甲方的销售要求(如甲方参加某活动等)在计划外临时增加的数量,乙方应在供货上全力配合甲方,尽力保证甲方的产品需求;

   八、签定本合同前,甲方、乙方需提供的文件并盖公章: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商标

证;复印件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本协议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等资料。

   九、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破产、停业、歇业等状况,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现破产、停业、歇业、转向经营的一方有义务与另一方结清相关的债务并协助另一方处理相关善后问题;

2.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十、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冰雪、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七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甲方、乙方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裁决。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 充,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之表示,由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本合同由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印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质监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