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县 镇 村约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生产经营。
坐落(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转让费
共计人民币大写: (¥: )
三、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四、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公证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