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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鱼塘承包合同书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54

土地鱼塘承包合同书

土地鱼塘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头塘镇头塘村下栋屯13-20组

承包方(乙方)广西横县六景镇

    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经甲方讨论通过将属于甲方所有的位于:下栋屯20亩鱼塘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养殖、种养,为明确双方权利,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协议:

    一、甲方将于兴塘村下栋屯20亩鱼塘发包给乙方承包期为十年,即从2018年4月1日起至2028年4月1日止。

    二、承包金分为二期。每五年为一期,第一期每年为壹仟贰佰元每亩,第二期增加贰佰元,每年为壹仟肆佰元每亩,每年的承包金于每年的4月1日交清给甲方,即先交承包金后再经营,逾期不付清承包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结合同,造成损失即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用勾机修挖鱼塘、土方,以甲方无关。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转让权,但要通知甲方:并由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每年承包金到满期为止。

    五、在承包期限,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解决不了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水电费应及时按实际使用的数和村民收款标准一致,电费交供电所水费交本屯。在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停水,停电断路,如因甲方:人为无故停水,停电、断路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负责全部的赔偿。

    七、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如有侵权或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利,主要为养殖种养业,并可在承包期限内在地上搭建临时建筑。

    九、在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收亩数赔偿归甲方属权,乙方鱼塘经济损失赔偿,由国家规定赔偿给乙方。

    十、在承包期限内,甲、乙方均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在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有效成立,本合同与法律同等待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