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古建承包合同
工程发包方(简称甲方): 工程承建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工程由乙方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乙方负责工程承建施工,具体内容以图纸与工程预算为基准。在施工中工程量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后,追加合同的相应条款及相关的工程款,乙方再施工。
2、依照甲方对工程的要求,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完工后三日之内)。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条件,包括水、电、路、场地四通,乙方应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甲方提供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场地四通甲方应在乙方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前落实到位。
4、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人为造成分项工程无法进行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它分项工程,待该项工程施工条件具备后双方应及时履行合同。
5、施工期间,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
6、施工过程中,工人的安全与工伤事故由甲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必须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充足到位。如因甲方供应材料不及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第四条 工程开竣工日期
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面积按甲方提供数据重檐以台明为准,14米×18米,合计252平米。每平方米为3800元,合计 957600元(大写:玖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工程量若有变更,按现场实际工程量做财务总结算。
第六条 工程结算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5% 的进场费。乙方工人进入场地之后七日内由甲方付给乙方其相应的生活费用。每月25号由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的相应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97% 。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承包合同违约,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须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妥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 所在地工商局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办理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各自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及付清工程款后终止,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