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健全经济责任制,经双方商定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建设单位: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地点:
五、工程总造价:
第二条 工程质量
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质量检验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第三条 工程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 。由于乙方原因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责任。(具体开工见开工报告)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一、本工程所需材料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
二、无论是何种采购材料,建设单位、联合双方都有权对材料机械审验,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并符合环保要求。乙方均应按照甲方Q/WJY-B-13-02物质采购控制程序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管理,建立材料供应商动态信息台账。
第五条 机械及料具的投入方式
一、进场施工所需的大中型设备及工程用的小型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按市场规律租赁使用。
二、乙方严格执行甲方Q-E-OHS/WJY-GD-02-03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对设备供应商信资能力及设备各项性能进行严格检验,经甲方工程项目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第六条 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书执行
二、付款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书执行
三、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向甲方承担管理费用(不含税金),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税费政策依法纳税。
四、以上付款时间以甲方收取建设单位工程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4小时内付款。
五、以上付款时扣减乙方应向甲方上交的管理费用、工资费用。
第七条 工程保证金
为确保合同履约,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万元(或者用价值相等的财产作抵押)。工程保证金属于履约性质,不计利息。工程保证金的返还,在工程完工备案后,乙方无违约现象,且无拖欠材料款和民工工资情况下,分阶段返还;若有违约,按违约处罚后的余款返还。如工程质量或工期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目标,除按本合同处罚外,工程保证金概不退还。
第八条 工程保修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本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承担保修责任。为确保工程及时保修,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工程尾款和主合同保修金全部收回,公司可以暂扣保修金100000元作为本工程维修基金,在乙方延迟或拒绝承担保修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不征求乙方意见的前提下动用保修金维修,费用如实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超额部分亦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按国家和建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费用在保修期满后如实返还)。
第九条 工程管理
一、乙方进场时临时设施、围墙、门楼、现场标牌、标识、工作牌等严格按照甲方CI设计执行。若未按规定执行又不整改的甲方将强制实施,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罚款 10000 元。
二、甲方委派管理人员参入该工程的管理工作,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乙方承担工资费用 元,按月上缴甲方或在工程款中如实扣除。
第十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协调与建设单位及工程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
2、甲方根据武建一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每季度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贯标大检查。
3、对乙方违反施工操作及验收规范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制止。甲方提出问题纠正方案后,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给予相应的罚款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严重违规的责任,甲方中途有权终止该承包合同书,没收履约保证金,追究其责任。
4、对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和责任,甲方中途有权终止联合承包合同书,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二、乙方责任:
1、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以及相关协议、文件中对甲方约束条款,对乙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返还已经收取的工程款。并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一切经济处罚。
2、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必须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按建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的要求,乙方必须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劳动合同中必须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岗位)、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种行业的劳动者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如被有关部门查处,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3、服从甲方的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若延误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达不到合同标准,而受罚款的金额应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中的有关处罚条款等同对待;若提前完工交验,质量安全达到合同目标,受奖条件也应以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条款执行。
4、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应注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 优良 的标准,安全生产达到 优良 标准。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保障和满足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若因乙方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签订本合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贯彻GB/T19001-2000;GB/T24001-2004;GB/T28001-2001三位一体管理标准所列出的各项要求,并负责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料。
7、乙方承担完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项指标所需验评申报费、检查招待费、奖杯(牌)制作费、登报宣传费等费用。
8、乙方不得转包其承包的工程,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9、无论何种原因,当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立即撤离现场,并协助甲方处理善后事宜,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10、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甲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满足建设单位的全部合理要求。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一、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环境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接受甲方有关部门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并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二、本工程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专用账户,若违反此规定每次罚款 伍万元 ,责任人放弃所有权利。
三、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及相关协议、乙方的承诺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作为附件存档。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一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一式伍分,其中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合同期满(或规定的分包工程全部完工,2一切款项后)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关于设计变更和其他费用)
现场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收集相应资料,对于大型变更,如工程规模、建筑功能等发生改变,需要重新计量、计价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将详细情况反映至甲方经营部,由经营部派人按规定办理。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根据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的条款,为进一步明确责、权、利的原则,乙方对以下内容和条款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甲方与业主签订任何合同协议规定,遵守公司武建一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文件要求。
二、乙方违法分包,转包,该工程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无效,对乙方取得或约定取得的非法利益,甲方可按民法通则134条收缴。
三、工程进度款必须进甲方财务,按合同约定的 管理费(不含税金)按时上交甲方,必须同时按照国家、地方税费政策依法纳税。
四、工程保证金 万元,在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返还。因乙方未按合同履约缴纳,由乙方独立承担其责任。
五、承诺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若此情况发生,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直接处理支付,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纠纷或法律诉讼,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证金中扣除。
六、安全管理承诺:
6.1 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监督,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2 加强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接市建管部门和公司规定的标准创建达标和申报,如违反同意接受处罚;
6.3 维护施工现场及周边市政建设,煤气、管道、园林等设施,如造成损坏,乙方接受执法部门的经济处罚。
七、因施工质量及材料性能等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严格按照市建委关于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管部门查证如有违法违规情况,乙方承担处罚。
九、乙方原因,未达到管理部门在工期、质量、文明安全分阶段目标,甲方采取任何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工程按合同工期交验竣工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向业主及甲方提供 3 份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备案工作资料。
十一、承诺工程结算资料在工程交验后 二个月 内交给业主决算审计,审计完后乙方将审计结果报甲方经营部。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完后,应承诺按“回访保修书”的内容负责回访保修事宜。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发生回访保修纠纷,发生费用从5%质保金中扣除。
十三、其他条款及责任:因乙方原因对该项目造成的损失由其负终身责任。
以上条款,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更好的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分包(配合)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经与分包(配合)单位协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签订协议的双方:
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第41条的规定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格条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进行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不得发包。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的书面交底并按安全生产法第40条的要求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的要求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三、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1、乙方具有法定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和相应数量从业人员(持有效证件的安全员、特殊作业人员等)。50人以上的单位要有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单位要有兼职安全员;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垂直运输机械(卷扬机)操作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应按照国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专项台账,严格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满足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需求,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如果因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将承担主要责任。
3、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考核(不超过一个月考核一次);要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进行分解;要有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日常检查与不超过一个月一次的定期检查;要有安全教育制度,所有新参加工作及变换岗位的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工作;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及工伤事故报告制度等;
4、乙方应有从事相关建设活动所应有的机械装备。乙方自备的垂直运输机械、合灰机、手持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在服从不及时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以满足安全方面的各项所需,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四、其他需补充的问题:
在施工中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者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必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