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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协议(2)-初创公司

时间:2024-12-06作者:阅读:119

股权分配协议

股权分配协议(2)-初创公司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 培训学校初期资本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后期资本投入按各人所占股份比例分担。

二、合作与投资

2.1 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 投资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甲方: 投资 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乙方: 投资 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丙方: 投资 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2.2.2 三方应于2014年7 月 1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指定账户,由甲方分别向乙方、丙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三方经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 每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由谁核算,于哪天分配)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 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前期必须要把一年的财务预算做出来。并且保证在自然情况下的财务预算的变动范围)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2个月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实行股份决策制,股份持平时以票数决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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